各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农业农村局:
根据年度工作安排,决定开展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征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推荐省级示范家庭农场
按照《江苏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》,启动2020年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工作。综合各地现有家庭农场总数、市级示范数等因素,我厅确定了各设区市的推荐名额(附件1)。请各地坚持数量服从质量,认真组织推荐。请各设区市于7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《市推荐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汇总表》(附件2)、《建议取消省级示范称号的家庭农场汇总表》(附件3)和相关材料报省农业农村厅。我厅将在审核各地推荐材料的基础上,组织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进行“推磨式”现场互查,综合确定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,于9月底前发文正式公布。
二、推荐家庭农场典型案例
为树立一批可看可学的家庭农场榜样,决定开展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征集活动。请每个县(市、涉农区)推荐2个家庭农场典型案例,要求案例真实、典型可学、因地制宜、各具特色,尤其要注意挖掘从小农户成长起来的典型案例。每个案例须提交一份叙述流畅、简洁明了、2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,内容包括家庭农场基本情况、创办经历、主要做法、发展成效等,其中要重点总结家庭农场发展中的好经验、好做法。请各设区市于6月底前统一报送家庭农场典型案例材料,我厅将汇编成册、广泛宣传,并择优推荐给农业农村部。
联系人:刘婷,联系电话:025-86263972、86263912(传真),电子邮箱:353834263@qq.com。
附件:1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名额分配表
2、市推荐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汇总表
3、建议取消省级示范称号的家庭农场汇总表
江苏省农业农村厅
2020年6月1日
附件1:
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名额分配表
市别 |
推荐名额(个) |
南京 |
40 |
无锡 |
30 |
徐州 |
56 |
常州 |
38 |
苏州 |
19 |
南通 |
44 |
连云港 |
30 |
淮安 |
40 |
盐城 |
59 |
扬州 |
46 |
镇江 |
28 |
泰州 |
40 |
宿迁 |
30 |
合计 |
500 |
附件2:
市推荐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汇总表
填报单位(盖章): 日期:年月日
序号 |
家庭农场名称 |
经营类型 |
所在县(市、区) |
1 |
|||
2 |
|||
… |
说明:表中“经营类型”栏填写“粮食、蔬菜、园艺、畜牧、水产、种养结合、休闲旅游、其他” 中的一类。
附件3:
建议取消省级示范称号的家庭农场汇总表
填报单位(盖章): 日期:年月日
序号 |
家庭农场名称 |
经营类型 |
建议取消的理由 |
1 |
|||
2 |
|||
… |
说明:表中“经营类型”栏填写“粮食、蔬菜、园艺、畜牧、水产、种养结合、休闲旅游、其他” 中的一类。